行業動態
NEWS
當前位置:首頁>行業動態
境外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投資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經營審批標準
發布日期:2020-11-21 瀏覽量:1960次1 項目類型
前審后批。
2 審批內容
2.1 境外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投資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經營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
2.2 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種子產業政策。
3 審批依據
3.1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3.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3.3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3.4 《關于設立外商投資農作物種子企業審批和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
3.5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4 辦事條件
4.1 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4.2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等規定。
4.3 合資中方應為具有相應種子經營資格的企業;合資外方應為具有較高科研育種、種子生產和企業管理水平,有良好信譽的企業。
4.4 注冊資本符合《關于設立外商投資農作物種子企業審批和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對注冊資本相應規定。
4.5 符合國家種子產業政策,禁止從事農作物轉基因品種選育及其轉基因種子(苗)生產。
4.6 符合《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生產經營相應種子的條件。
4.7 需報送以下材料:
a) 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告;
b) 境外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投資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經營的申請書;
c) 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d) 合資意向書;
e) 合同章程(草案);
f) 合資雙方介紹材料及有關證明文件。
5 辦理程序
5.1 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種子窗口審查《設立外商投資農作物種子企業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
5.2 農業部種子管理局組織專家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5.3 農業部種子管理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專家評審意見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后辦理批件。
6 承諾時限
20個工作日(專家評審時間不超過3個月)。
7 收費標準
不收費。